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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点评
看看人家对巴黎居,停车收费问题看法
1、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,业主委员会不能代表业主的利益。根据网友们的反映,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有沟通过,业主委员会也同意,但为什么仍有那么多业主反对呢?原因在于:业主委员会没能真正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。涉及到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,业主委员会应该召开业主大会,按照《物权法》规定,1)应该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的业主到场,否则视同无效;2)到场业主要有三分之二同意,决定才能生效。纵观这次事件,业主委员会在没有征得广大业主的情况下,就私自同意物业公司收费,这是广大业主不能容忍的。
2、物业公司是否由业主委员会招聘的?在msh这样的传统大企业,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是由领导说了算。在这种情况下,业主委员会的不作为也是可能的。除非委员会领导与当初拍板的领导是同一人,但事过人非,这不太可能。失败之处在:业主委员会不是在业主中产生,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炒物业公司的"话事权"
3、问题的焦点:1)业主在认为物业公司在没征得业主的同意下,私自收费,是不合理的,于是与物业公司对立。2)物业公司认为收费标准已经报批了物价局和报送了msh公司的领导和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,是合理的,强行收费。3)目前还没有强有力的第三方(业主委员会或公司领导)出面干涉,导致了互不相让,甚至演越烈。
4、势力与形势分析。业主:msh小区在茂名分布比较广,业主众多,人强马壮,有一定的势力。物业公司:因为几乎所有的小区都在 hd公司的掌控中,物业公司经过几年的积累,势力也是不可忽视,保安至少也有几百。业主委员会:势力偏弱,起不到一个权威的作用。根据三国演义的理论,在存在两方以上的强势的情况下,一方很难把另外几方压倒,必然导致混战的局面。最终的结果: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恶战结果必然是惊动各界高层,再由高层出面解决。国美和明湖恶战,但最终解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网友点评
奥园的物业太次了,但是部分业主更没素质。
奥园的物业太次了,但是部分业主更没素质。
玉兰苑部分一楼的业主
1:私搭乱建、
2:破坏公共绿地、影响整体布局。
3:把自家的桌子搬到小广场,当成客厅。
4:把门口建成停车场。这些业主同志们你们的素质呢?不知道有人讨厌你们吗?
自尊、自重一点吧!!!